我校举办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统编教材专项培训2022年兴安盟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初中语文教师培训班

作者:李润国发布时间:2022-07-10浏览次数:51

2022年7月9日,由我校承办的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统编教材专项培训“2022年兴安盟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初中语文教师培训班”在沈阳正式开班。我校副校长、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主任韩国海、兴安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宝江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会议由我校教师教育学院院长、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于政泉主持。

韩国海副校长代表沈阳师范大学,向远道而来的参训教师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学员们介绍了我校发展概况及国家统编三科教材培训重要意义。韩国海副校长指出,这次国家统编三科教材是着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中国特色义务教育、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做出的重大部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校对此次培训给予高度重视,专门责成教师教育学院(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承担此项培训任务。针对本次培训,我校在充分借鉴以往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组织领导、师资配备、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过程管理、培训效果评价等多方面做了认真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实现优良的培训效果。最后,韩国海副校长真心地希望学员能够通过此次培训,充分认识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统编语文教材的思想和内容,扎实做好统编教材的使用工作。

朱宝江局长代表兴安盟教育系统2.6万名教职工,向我校对兴安盟教育事业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对我校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给予了高度评价。朱局长在讲话中总结到,近两年来我校承办的多个培训班的培训效果,得到了兴安盟教职员工的充分认可和由衷赞誉,为兴安盟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希望各位教师通过培训,使自身教学水平向更高层次的方向迈进;要求学员们要提高认识、深入思考、严肃纪律,树立兴安教育人的良好形象。

项目首席专家、沈阳师范大学副教授冯旭洋博士做培训方案解读,对培训课程模块组成和各专题重点作以提示。学员代表闫丹丹老师在发言中表示一定珍惜本次培训机会,把学到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带回兴安盟的教学实践中去。

兴安盟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唐鹰、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孙忠生、副院长王海军以及培训班管理团队和全体参训学员参加了开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