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由教育厅主办,沈阳师范大学承办的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改革研训班举行开班典礼。辽宁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工作处处长刘宝生,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于政泉、副院长韩民和干训部管理团队,与来自全省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的100名教育行政干部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校长共同出席开班仪式。韩民副院长主持了开班仪式。
刘宝生处长代表教育厅讲话。他强调,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也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中之重。他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的相关指示精神,我省积极推进了紧密型、松散型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创新了“统一管理”“雁阵管理”“条块相辅”等管理机制,已初步达成“优质带动、优势互补、逐步覆盖、共同发展”的工作目标。面对当前集团化办学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与争议、机遇与挑战,必须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锚准目标,踏实笃行。他要求学员在研训中深入交流,为全省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做出新贡献。刘宝生处长在讲话中,对我校一直以来的培训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我校在赋能中小学校长专业成长的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谱写新篇章。
于政泉院长致辞。他指出,我省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是为促进义务教育进一步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是在新形势下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承担此次培训任务,我校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全面落实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按需施训,应需而为,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希望参训学员以此为契机,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新作为,戮力同心,擘画未来,开创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本次集团化办学改革主题研训活动主要由专题报告和经验交流两部分组成,过程中还将组织部分学员代表进行集团化办学改革的座谈研讨,就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经验与成果、问题与困惑展开深入的交流与分享。独行快,众行远。相信本次的主题研训,将为集团化办学提供改革的新思路、探索的新模式、实践的新动力,切实推动我省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新发展。